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新規則第 2.07A 條 1以及精英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向其股東3發佈本公司日後的企業通訊(「企業通訊2」),並僅應股東要求向其寄發印刷本形式的企業通訊。
就此而言,本公司先前所有與發佈企業通訊相關的政策將於本通知刊發日期起被取代,並且以下安排將於本通知刊發日期起生效。
安排
- 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4
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向股東個別地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如果本公司沒有獲取股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或其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效5,本公司將以印刷本形式向其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連同一份索取股東有效電子郵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將來以電子通訊方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
- 企業通訊
本公司將在本公司網站(www.bexcellentgroup.com)及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上發佈企業通訊。
有關不須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6,本公司鼓勵股東主動留意本公司網站上及聯交所網站上所有日後的不須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之登載情況,並自行瀏覽企業通訊的網站版本7。